中国舆情内参 人民头条 法院要有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

法院要有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

中国舆情内参【记者袁军】摘要:不要指望在法院系统内部会有什么纠错,几乎所有的纠错都是迫于外部压力之后才发生的,所以媒体舆论的监督已经显得极其重要。我们一直强烈呼吁:所有的受害人应当鼓足勇气,把自己遭遇的枉法裁判曝光出来,揭示出来,把法官操控案件的手法揭露出来,切实形成对枉法裁判的合力,才有可能引起大家对枉法裁判的重视,从政治层面上来彻底解决这个大问题。

所有的诉讼案件,基本上都是在法院系统内部运行的,所有当事人感受得最多的就是就不服一审判决,那你就去上诉吧,这是法官振振有词的话。表面上没有什么错,但如果弄清了某些法官的用意,其实这句话就必须有两个层面的理解:

第一种层面:那就是法官确实已经尽力客观公平了,但你认为存在问题,那你就上诉。这是法律所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法官这样说也没有问题。第二种层面:法官滥用法律程序,故意在一审作枉法裁判,当你发现法官的裁判文书存在牛头不对马嘴的地方去问法官,法官说我不跟你辩,我没有义务回答你,你不服你就上诉去。

我要重点说的是第二个层面。因为现在99%的枉法裁判都属于这样的情形,是某些法官故意的,人为的,而且并非他不知道,而是他太知道了。而且他非常清楚,现在很多法官都是这个套路。明明知道法官判的不公平,明明法官无法回答你的问题,明明法官无法解释判决中存在的明显的错误,但他会回避,他不解释,他不见你,你不服,你就上诉去。这就是若干当事人面临的一个大难题。

很多人寄希望于二审得到纠正,因为大家都知道二审法院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职责,就是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但这些年,二审法官有几家是纠正了一审的错误判决的?基本上就是一个套路:不管面对一审如何的错误,总是千般维持了错误,驳回了当事人的上诉。而二审法院应当纠正而不纠错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一审法院的法官更加为所欲为,因为绝大部分的一审法官与二审法官均存在某种关系,至少他们都知道自己的一个系统里的法官。真实情况远不止于此,有不少的一审法官与二审法官常有其他关系。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事人动不动就向法官表明的我要上诉之类,在一审法官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屁,不会具有任何威慑力。甚至,他在内心里早已嘲笑你根本不懂行情了。

有的当事人从案件一开始就对法官所表现出的期盼是能够理解的,他们说话生怕触犯了法官,所以总是把话要缩在肚子里,直到最后案件被弄得黑白颠倒时才发现原来这个在政治层面上必须是公平正义的机关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了。这就是说,现在当事人如果仅仅把枉法裁判的纠正寄托于法院内部的话,除非你有通天的手段,其他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当然,纠正任何枉法裁判,最终必须是是通过司法程序的,而且纠正本身,就是法院的职责所在。

我们已不得不面对如此的现实情况,惟有通过舆论的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对法官明显的枉法裁判才具有威慑力。因为当你把法官明显的故意错误及其操控案件的手段清清楚楚展现在于社会大众面前的时候,任何法官就会面临着一个如何去解释的问题,但枉法裁判中明显违背事实,违背证据,故意滥用法律解释的东西其实是很难解释的,因为那些错误其实并不需要高深的知识,只需要从人稍微在意一点就可识别。解释不了,大众总是有批评法官胡作非为的权利吧?而且,我国宪法、法律规定本身,是绝不允许法官枉法裁判的,枉法裁判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

所以,我们呼吁,所有的受害人应当鼓足勇气,把自己遭遇的枉法裁判曝光出来,揭示出来,把法官操控案件的手法揭露出来,切实形成对枉法裁判的合力,才有可能引起大家对枉法裁判的重视,从政治层面上来彻底解决这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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