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舆情内参 荣誉推荐 陕西合阳县洽川镇王有生非法霸占耕地、骗取国家资金,村民举报多年无果。

陕西合阳县洽川镇王有生非法霸占耕地、骗取国家资金,村民举报多年无果。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洽川镇村民代表卢某康、宋某兴、刘某红联合实名举报“合阳县河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法人王有生采取虚报、谎报、多报、变卖国家配套农用设施等手段,非法套取、侵吞国家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并非法霸占农民耕地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王有生违法事实:

事实一:少种多报,骗取项目资金。破坏种植项目,非法转手赚钱。

2015年,合阳县畜牧局在本县黄河滩地实施种植3000亩苜蓿。该项目计划从2015年到2017年三年时间里投资种植及相关配套设施共需投入资金约200余万元。“合阳县河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法人王有生通过非正常手段把该项目搞到手,进行苜蓿种植。按当时项目要求种植面积为3000亩,但王有生2015年种植870亩,2016年种植650亩,2017年种植315亩来应付检查和验收,待验收和项目补贴金到位后,就把半成品苜蓿地毁掉发包给他人用于种植莲藕进行非法盈利。

合阳县畜牧局实施3000亩苜蓿种植项目,每亩地600元给予补贴。王有生用三年少量种植的亩数骗取了3000亩的国家项目资金180万元。且把价值20余万元的配套机械设备(如拖拉机、除草机、旋耕机、打药机)等变卖从中非法获利。

事实二:非法拖欠民工工资10多万元,7年过去,至今拒不支付。

2015年,民工卢某康、宋某兴与“合阳县河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劳务关系,直至2017年解除劳务关系,共计劳务报酬21.6万元。王有生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方式共支付11.3万元,下欠10.3万元至今未付。为此,卢某、宋某二人将王有生告到法院。2019年2月19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有生支付10.3万元的劳务报酬及案件受理费1180元、延期债务利息,时至今日,王有生拒不执行判决,也不清理欠款,无视法律存在。

事实三:霸占村民土地

2020年,在村民刘红军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有生在未付一分租赁费用情况下,强行霸占其19亩土地。刘红军不但没有收到王有生的租赁费,而且自己还要支付该19亩地的租赁费上万元。

综上,黑恶势力王有生利用自己多重关系,骗取国家数百万资金,霸占百姓耕地,并且无视法院判决,视法律与儿戏,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给当前和谐社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民愤极大。

王有生蔑视法律、以身抗法,其底气何来?王有生的恶劣行为致使当地村民无不对他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万般无奈之下,村民代表卢某康、宋某兴、刘某红开始联合实名举报“合阳县河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法人王有生,并经网上曝光。合阳县洽川镇政府副镇长王江锋看到报道后2次约当事人卢某康、宋某兴谈话了解情况,但时至今日,反映人并没有收到洽川镇政府的任何回复。合阳县畜牧中心看到报道后也同样联系了当事人,但也是没有任何回复和处理。期间,反映人又联系了合阳县原畜牧局局长成学兵,同样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占农民工地,明显的属于黑恶势力,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涉黑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从调查开始至今,相关部门一直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到底是什么原因从中作梗?希望此文能引起合阳县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重视,及时处理,给受害群众一个说法。

希望当地及相关部门能够不袒护,敢作为,依法打击并追究王有生的法律责任,让法律立威,当权者立信,还群众一片朗朗乾坤,不再让群众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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